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系所),各部、处、室、馆、中心,附中:
为规范学校书记办公会决策议事程序,经2016年第五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中央美术学院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9日
第一条 书记办公会是研究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党委日常事务,通报情况、交流信息,酝酿准备党委全委会和党委常委会会议的议事形式。
第二条 议事范围
(一)贯彻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传达校党委全委会和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专题研究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新闻宣传、学生工作、安全稳定、统一战线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听取党委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工作汇报,部署党委日常工作。
(四)酝酿需要提交党委全委会和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
(五)组织实施党委全委会和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监督决定执行情况。
(六)研究其他需要提交书记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第三条 议题确定
议题一般由党委书记、副书记提出,由党委办公室汇总后报主持人确定。
第四条 参会范围
(一)参会人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二)其他参会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确定。
第五条 会议召开
(一)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一名党委副书记主持。
第六条 议事程序
(一)会议由分管校领导及相关组织机构负责人就议题进行全面汇报,提出建议或可供选择方案。
(二)主持人在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基础上形成会议意见。
第七条 会议纪律
(一)凡研究涉及参会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与其他亲属的问题时,本人必须回避。
(二)所议事项在形成学校正式决定之前,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如有违反,严肃问责。
(三)会议讨论的事项、参会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会议记录未经党委办公室同意不提供查阅。会议材料应妥善保管,其中涉密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
第八条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议题、分发材料、通知与会人员、作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
第九条 本规则由书记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央美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7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