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学校各类会议管理流程,切实提高办会效率及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议的种类
以下四类会议适用本办法:
(一)党委会(扩大)、校长办公会、校领导专题办公会。
(二)各单位组织召开的有校领导参加的全校性会议、处级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工作会。
(三)校领导临时召集的会议。
(四)各单位组织召开的需使用学校公共会议室或有事项需校内协调的内部会议。
二、会议的安排及责任单位
(一)根据《中央美术学院关于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专项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一般安排在周二下午,校领导专题办公会根据校领导要求安排。会议责任单位为学校办公室。
(二)各单位组织召开的有校领导参加的全校性会议、处级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工作会,需填写《中央美术学院会议及活动申办表》,并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至学校办公室,经校领导审定后召开(特殊和紧急情况除外)。会议责任单位为申办单位。
(三)校领导临时召集的会议,根据校领导要求安排,视会议内容确定责任单位。
(四)各单位组织召开的内部会议根据各自需求安排,会议责任单位为组织单位。
三、会议的组织及会务工作
(一)会议的议题及会议材料准备
1. 党委会(扩大)、校长办公会议题由校领导或各职能部门、学院(系、所)提出。校党政领导、党委委员在每周五之前提出需讨论的议题及建议;职能部门、学院(系、所)须在每周四之前向主管领导提出需要讨论的议题建议及充分的汇报材料。
学校办公室汇总、审核议题后,提交党委书记或校长审定,重要事项经党委书记、校长充分沟通并征求有关副职校领导、党委委员意见并取得共识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决策;涉及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行政干部任免的议题,应在党委研究决定前书面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
2.各单位组织召开的有校领导参加的全校性会议、处级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工作会,由会议责任单位准备会议材料,经相关校领导审阅通过后,按要求发放至所有参会人员并做好相应会议准备。
3.其他会议的议题及会议材料由责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准备。
(二)会议责任单位职责
1.通知参会人员并认真做好参会签到工作。
2.负责会前准备、会场布置及会务服务工作。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
4.积极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根据需要撰写汇总报告,并及时向相关校领导汇报落实情况。
5.按规定及时将会议有关的文字及影像资料归档。
6.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宣传部门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学校办公室职责
1.统筹协调本办法涉及的各类会议及活动。
2.协调并通知校领导参加会议及活动。
3.通过周历及校园平台发布会议及活动信息。
4.协调安排学校会议场地。
5.作为会议责任单位履行相关职责。
6.对学校的会议经费进行经费计划和预算管理。
四、保密事项
(一)会议责任单位总体负责会议内容中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重要会议应事先做好保密防范措施。
(二)会议人员、记录员对会议内容的秘密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涉及到秘密事项的会议纪要,记录员应在指定场所整理,并且严格按照会议责任单位圈定的报送、抄送人员发送。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