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推行准长聘改革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中央美术学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事业和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其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结合学校办学目标,切实有效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凝心聚力推进“百年辉煌”工程。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行准长聘人事制度改革。

在人社部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养老保险改革的进程中,学校研究政策形势,制定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符合学校实际情况,能落地、可持续发展的规划与相应制度建设。确定强化岗位管理、弱化编制管理,实施全员聘任制的人事制度改革方向。历时两年完成学校定岗、准长聘制度实施工作。

构建具有美院特色与符合实际需求的岗位结构体系。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同,借鉴北大、清华人事制度改革经验,确定了长聘、准聘、派遣三大岗位类别,并根据学校特点,在过渡期内,事业编制与非事业编制分别对应准长聘 A、B类,设定好各岗位类别对应人员的户口、档案、社保、入口、职业发展通道。让在每一类岗位上工作的教职工清晰自己的待遇与发展,目标明确地努力。2016年,学校正式出台《中央美术学院准聘长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当年春季招聘时即已实施,迈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现代大学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同时将非事业编制人员队伍重新整编,平稳推进该队伍全体岗位考评专项工作,准入、定级与晋升工作三步合一,部分纳入准长聘制度管理。同时针对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低、工资结构单一、激励性不足等问题,改进工资结构,提高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先行推进落实了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学校现已画出人事“九宫格”,初步构建了具有美院特色、符合实际需求的岗位结构体系和岗位要求,基本做到了岗得其人、人适其岗。

确定七大岗位及其聘用考核标准。根据岗位性质与职能的不同,确定了教学、研究、管理、辅导员、综合、艺术专业技师、工勤七大岗位系列,明确不同系列的聘用和考核标准。实行聘期制考核,试行准聘长聘制度,新入职教师一律准聘,聘期一般为6年,起聘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到期考评业绩突出者高聘,未完成任务者低聘,不能履行职责者解聘。学校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等过渡措施,逐步解决人员与岗位不匹配问题。

确定学校岗位设置总规划。根据新调整的生师比、各岗位系列比例,结合实际用工需求和现状,严谨科学地核算、全校范围内反复讨论,最终确定学校岗位设置总规划。同时,全校人事数据可视化平台也已基本搭建完成,使人事管理工作更趋科学化。2016年第九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央美术学院“十三五”岗位设置规划表》,率先在艺术类高校中推进完成了岗位设置的顶层设计,该规划是学校“十三五”期间改革发展主要依据和发展“红线”,实实在在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道路铺轨,为学校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供科学依据。各院系在引进人才之际,据此把关,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职称、学缘等结构,搭建合理优化、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大幅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