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全力保障“双一流”建设

为全面推进中央美术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助力“新百年”战略圆满完成,中央美术学院从以下几方面全面保障“双一流”工作。 
构建“双一流”评价体系。成立“双一流”建设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继续完善“中央美院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初步完成“国际高等艺术院校教育”评价体系的框架结构,推动形成《集成学科专业建设成果》,填补国内该领域空白,奠定“双一流”建设雄厚的理论基础。进一步完善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以学科建设为导向,在“四梁八柱”引导下的学科建设思路,通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创作科研、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流等六个一级指标进行观测,细化并明确二、三级评价观测点的详细描述,全方位考察学校在学科建设各个层面的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的确立对建设进度和成效的分阶段动态监测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提高各部门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最大程度的确保建设成效。 
 实现“双一流”资金保障。构建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结合建设世界一流美术学院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与突出办学特色上。出台《中央美术学院“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从权限与职责、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为我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供全面保障。启动中央美院“双一流”特色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对每个项目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资金安排和绩效考核。形成了中央美院“双一流”建设未来三年的项目储备,为我校“双一流”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明确“双一流”工作机制。成立“双一流学科”建设委员会。制定学校战略规划,解决“双一流”建设中涉及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有效的“双一流”工作机制,明确学科建设任务、把握建设进度;完善“双一流”评价体系,做好“双一流”建设资金管理,保障建设目标如期完成。建设委员会下设美术学科、设计学科两个学科工作组,工作组在学科建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对接学校战略规划,全力落实学科建设任务,推出本院系学科建设具体举措;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妥善利用“双一流”建设资金,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对照“双一流”评价体系做好本学科建设绩效自评,梳理学科建设成果、撰写年度建设报告。